西藏发布为进一步强化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派驻单位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干部驻村工作。根据陈全国书记在西藏自治区第四批驻村工作总结表彰暨第五批驻村工作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相关《通知》精神,现将派驻单位工作责任明确如下: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干部驻村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一把手”工程,与日常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重视程度、人员力量、资金投入、工作效果“四增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经常听取汇报、分析情况、研究部署。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要到驻村点开展1次调查研究、慰问驻村干部、检查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按时足额拨付办实事经费,支持驻村工作队争取有关项目资金,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深入开展“*员干部进村入户、结对认亲交朋友”活动,做到机关*员干部全参与、全覆盖。要与所驻村结成帮扶对子,建立扶贫脱困帮扶责任制,不脱贫不脱钩。2.派强驻村工作队员
坚持驻在海拔米以下的一年一轮换,驻在海拔米以上可每半年轮换1次的要求,做好驻村工作队轮换工作,不得擅自缩短驻村时间。每个驻村工作队必须由4名队员组成,不得选派工勤人员驻村(驾驶员除外)。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原则,注重老中青结合、藏汉干部搭配,选派优秀干部、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工作。区(中)直部门和单位、各地市,包括在藏中央企业、区管国有企业,原则上选派县处级以上干部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的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区(中)直部门和单位至少要有1名厅级干部驻村,地市至少要有3名地级干部驻村,县乡原则上要选派科级干部担任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工作队员调整,须报经本级强基办同意,并按要求派出接替人员。
3.关爱驻村干部
落实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改善有关待遇,帮助驻村干部解决工作、生活和家庭中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干部驻村前要安排健康体检,身体状况不适合驻村的不能选派,对生病的驻村干部要及时安排治疗,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及时调整。教育驻村工作队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自行驾车,无工作用车的负责接送,严防各类交通事故发生,做好火灾、食物中*、煤气中*等防范工作。除维稳敏感时段必须全员在岗外,安排好驻村工作队员轮休。
4.严格监督管理
及时组织驻村工作队员学习*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策,学习中央和区*委决策部署,教育引导驻村工作队员严守*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自觉服从驻在地*组织和强基办的领导,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请销假制度,严守驻村工作有关规定,吃住在村、工作在村,不当“走读干部”。对自行其是、擅自脱岗离岗、无组织无纪律、工作不到位、任务完成不好的,要严肃批评、追究责任。
5.树好用人导向
把驻村工作经历和实际表现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必要条件,优先提拔使用驻村工作中经受锻炼、成绩突出的干部。凡提拔使用的干部,原则上应当具有一年以上驻村工作经历。列入后备名单的干部,也应当具有驻村工作经历。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驻村工作经历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安排驻村。加大对驻村干部的考评考核力度,表现优秀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奖励。
6.加强舆论宣传
积极配合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驻村工作的新成效、新经验和在驻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模范事迹,及时向各级强基办报送驻村工作信息简报,组织驻村干部积极撰写“我的驻村故事”,进一步扩大驻村工作的社会效应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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