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启动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暨“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以来,在组织推荐、自荐和社会推荐的基础上,经活动领导小组评审,评选出34户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暨“最美家庭”候选家庭,现将自治区“五好文明家庭”暨“最美家庭”候选家庭名单即日起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候选家庭如有意见,可向自治区妇联组宣部反映。
公示时间:年5月4日—年5月9日